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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资质动态考核开始啦
发布时间:2015.06.21    新闻来源:山西卓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
古交市、清徐县住建局,各建筑业三级资质、劳务分包资质、外地入并企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建设工程企业动态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晋建市函[2015]1403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15年度建筑业三级资质、劳务分包资质、外地入并企业动态考核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一)动态考核结论有效期至2016年6月30日的劳务分包资质企业(旧标准证书)。
(二)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新设立核准的建筑业三级资质、劳务分包资质企业(新标准证书)。
(三)在太原市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地入并建筑业企业、设计与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工程招标代理机构。
(四)有不良行为记录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拖欠工程款或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事件且拒不整改的企业。
以上企业的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或在有效期内已申请延续。
二、考核内容
按照《建设类企业资质动态考核及诚信评价办法》(晋建市字[2012]282号)和省住建厅《关于2013年度建筑业等企业动态考核工作的补充通知》(晋建市函[2013]1103号)规定的内容进行考核。
三、申报材料
(一)劳务分包资质企业(旧标准)
1、《企业动态考核申请表》(附件1)1份。
2、《企业动态考核及诚信评价评分表》(附件2)1份。
3、附件材料1份: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信用代码);
(2)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2014和2015年度统计报表、网络快报报表;
(4)2014、2015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
(5)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身份证明、职称证书;
(6)中、高级工的身份证明、岗位证书、近一个月保险证明;
(7)近2年内代表工程业绩合同;
(8)参加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情况;
(9)近2年内的获奖情况。
(二)建筑业三级资质、劳务分包资质企业(新标准)
1、《企业动态考核申请表》(附件1)1份。
2、《企业动态考核及诚信评价评分表》(附件2)1份。
3、附件材料1份: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信用代码);
(2)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2015年度统计报表、网络快报报表;
(4)2015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
(5)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身份证明、职称证书;
(6)建筑业三级资质企业提供注册执业人员、技术职称人员、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注册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岗位证书,近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7)劳务分包资质企业提供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岗位证书,近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8)近1年内代表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建筑业三级资质企业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工程应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劳务分包资质企业提供合同);
(9)参加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情况;
(10)近1年内的获奖情况。
(三)外地入并企业
1、《外地入并建设类企业动态考核申请表》(附件3)1份。
2、《外地入并建设类企业动态考核及诚信评价评分表》(附
  件4)1份。
3、附件材料1份:
(1)省外入并企业提供《山西省省外建设类企业入晋备案证》或《山西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入晋信息登记表》,省内入并企业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信用代码)、资质证书副本;
(2)外地入并建筑业企业、设计与施工企业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入并负责人及入并注册人员情况;
(4)入并办公场所情况;
(5)近1年内在太原市行政区域内的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建筑业企业、设计与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工程应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招标代理委托合同、中标通知书、招标人评价意见;劳务分包资质企业提供合同);
(6)参加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情况;
(7)近1年内的获奖情况。
四、时间安排
企业于2016年5月20日至2016年6月15日完成书面材料的报送工作。
五、考核程序
市住建委对企业报送材料及原件进行审查,并经调取资料、征求部门意见、网上查询、实地核查后,核定动态考核结论。
六、申报材料要求
(一)企业动态考核及诚信评价评分表只需企业填写“企业综合信息”部分(初审意见除外),初审意见、必备条件、综合评分由市住建委填写。
(二)企业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复印,胶装成册,封皮用白色,有目录和分目录,分目录页用彩纸。
(三)企业申报材料需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四)考核材料一经受理不再退还。
七、申报材料报送地点
(一)主项资质为市政公用工程的外地入并企业的申报材料报送市住建委基础设施建设处(212房间),咨询电话:5625686。
(二)主项资质为预拌混凝土的建筑业企业的申报材料报送市住建委质量安全处(214房间),咨询电话:5625580。
(三)其它建筑业三级资质、劳务分包资质、外地入并企业的申报材料报送市住建委建筑管理处(102房间),咨询电话:5625671。
八、有关要求
(一)古交市、清徐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注册地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业三级资质、劳务分包资质企业的动态考核评价的初审工作,于2016年6月20日前将报送文件、《企业动态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5,含电子文档)以及参加考核企业的《企业动态考核申请表》(附件1)、附件材料各1份报送市住建委(其中主项资质为市政公用工程的建筑业企业材料报送基础设施建设处,主项资质为预拌混凝土的建筑业企业材料报送质量安全处,其它建筑业三级资质、劳务分包资质企业材料报送建筑管理处)。初审部门对企业报送材料及原件进行审查,并通过调取资料、征求部门意见、网上查询、实地核查等方式,对材料与原件的一致性、真实性进行核查,核查属实的,填写初审部门审查意见(附件1),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各相关企业要高度重视动态考核评价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申报材料。逾期未报送材料的企业,动态考核结论为不合格。
(三)建筑业三级资质、劳务分包资质企业动态考核结论为不合格的,企业要进行整改。整改期间,企业不得参与工程招投标,不得承揽新的与工程建设有关的任务;整改满足条件后,企业可申请重新核定考核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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